2012年资助省属高校科技项目(即F5科技三项)、教育厅社科、科技项目(包括A类、B类社科、科技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通知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到期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原《申请书》和《合同书》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等,及时办理教育厅科技项目总结(或鉴定)有关手续: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并打印《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或《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原件一式三份,论文(必须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有CN号,至少有一篇标明项目资助号)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论文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内容的顺序装订。其中A类科技项目需要附 “财务决算表”,需要项目负责人本人到财务处审核并盖章,其他项目不用填写决算表。院(系、所)意见一栏需认真填写,并交由系(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系(院)章后统一交到科研处。
2、若课题组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需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表》并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告,经系(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系(院)章后交到科研处;没有按时办理总结手续且未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的项目将视为自动中止课题,不能申请之后的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3、项目总结材料和项目进展情况表提交截止时间为
http://www1.mju.edu.cn/kyc/html/201210/12/20121012160651.htm